渝农发〔202068

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

      

关于印发《重庆市农田建设项目预算

编制规定(试行)》的通知

 

各区县(自治县)农业农村委、财政局,重庆高新区规划自然资源局、财政局,万盛经开区农林局、财政局: 

为加强我市农田建设项目预算管理,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、规范性,促进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合理有效使用,依据《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〈重庆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(渝农发〔2020〕55号)和《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〈重庆市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〉的通知》(渝财农〔2020〕19号),市农业农村委、市财政局组织制定了《重庆市农田建设项目预算编制规定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现印发给你们,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《规定》适用于我市通过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开展的农田建设项目,其他资金开展的相关农田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。

二、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,请及时反馈给市农业农村委和市财政局。市农业农村委、市财政局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农田建设工作需要适时修订。

三、农业农村部、财政部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执行。

四、本通知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(即2021年度及以后年份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)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       重庆市财政局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2020年7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