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重庆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《关于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》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核定管理工作的通知》《重庆市农田建设项目预算编制规定(试行)》等文件要求,结合各区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送审情况,请各区县和初步设计编制单位在编报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,注意以下几项具体事项:

一、关于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新增耕地指标的,新增耕地率应不低于5%(新增耕地率:新增耕地面积占实施新增地块面积比例)。初步设计要注意结合粮油等产业需求、宜机化地块建设标准及耕地质量提升等要求,加大地块归并、整治改造力度,科学合理布局灌排、道路等基础设施,确保新增耕地率达到最低要求。

二、关于水田保护。设施宜机化地块改造的区域,初步设计中要注意做好与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年度变更调查(三调或二调)比对衔接,严格落实“水改水、旱改旱”要求,鼓励设施“旱改水”,严禁“水改旱”。

三、关于项目预算。依据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》《重庆市农田建设项目预算编制规定(试行)》,为确保项目预算准确性,提高预算成果精准度,项目预算成果文件应由执行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、加盖执业印章。

四、关于年度项目与正在编制的新一轮规划、项目库的关系。一是初步设计成果应按规范格式编制项目规划图,科学合理划定项目范围线,坐标统一采用大地2000坐标系。二是项目选址应符合新一轮规划、潜力分区,并与项目库保持一致。

五、关于年度项目与下达任务量。一是年度项目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应据实统计,以耕地图斑面积为准。二是年度项目建成面积应不低于下达年度任务量。三是有高效节水灌溉任务的,要落实到地块范围、有明确的节水灌溉工程措施。

为加快推进项目初步设计评审批复工作,各区县和初步设计编制单位可在准备后续评审工作中,同步核实修改完善,以便提高评审批复效率。

 

重庆市农村土地整治中心

2021年5月10日